大堂管理規(guī)則:
一、以下情形者予以警告(罰款5——30)元
1 、上班前未按要求化妝,或上班時間當眾化妝;
2 、上班時間未穿高跟鞋,未戴工牌,未穿工衣,沒按要求穿著工衣者;
3 、崗位衛(wèi)生檢查不合格者;
4 、開“早會”未按時參加或無故不參加早會者;
5 、輪到門市迎賓,但未及時值班或未告知下一位門市值班;
6 、迎賓人員值班時接電話或與旁人交頭接耳、站姿不標準者;
7、門市接單不跟客人遞名片、自我介紹、再道出客人的稱呼者;
8、接待拍照的沒做到一手交一手、自我介紹者;
9、客人在拍照過程中門市閑著沒去探班問候(倒咖啡、水、點餐);
10、在大堂坐姿不端正、托腮、趴在桌面上 ;
11、休假未將職務交代妥當,影響現(xiàn)場工作秩序者;
12 、工作不認真;不努力;屢教不改者;
13 、初次不服從上司安排;情節(jié)輕微者;
14、門市人員在定單時未說明有化妝費用及其細節(jié)而導致客怨者;
15 、接了來電,未把內容記錄在預約表上或未交代清楚導致客怨者;
16、工作場所大聲喧嘩或污言穢語者;
17、 利用公司電話私人聊天,叫私人外買,或用私人電話當眾聊私事;
18、服務態(tài)度欠佳,情節(jié)輕微者;
二、以下情形者,予以記小過(罰款30——60)元
1 、對上級批示或有期限之命,另無正當理由而不能按時完成導致后果嚴重者;
2、 投機取巧,損公服私,非法牟取私人利益者(情節(jié)嚴重者,開除并送公安機關);
3、 對同事惡意攻擊,誹謗蓄意制造事端者;
4、 不請假外出,離開工作崗位未辦理代班手續(xù)者;
5 、未到下班時間,提前更換工作制服者;早退者;
6 、未經許可,無故不參加公司會議者;
7 、遺失工牌、發(fā)圈、工作服者(按價賠償)
8 、未檢查客人的件確定合格,就讓客人看,而造成公司聲譽受損者;
9、 服務態(tài)度欠佳,警告后再犯者;
三、以下情形者,予以記大過(罰款60——100元)
1 、未經上級同意簽名,私自贈送禮品給客人者;
2 、泄露公司業(yè)務,財務技術上的機密及其他內部資料而使公司利益受損者;
3、 私自撕毀公司通知者;
4、 服務態(tài)度欠佳,顧客檢舉投訴,經檢查情況屬實者;
5、 違章操作,致使公司嚴重受損者;
6 、未經同意,私拉電源作私人用途者;
7、 工作不負責任,導致顧客補拍、退款、投訴現(xiàn)象等(按情節(jié)嚴重處理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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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工作不負責任,造成相片漏做,重做,底片丟失,混裝或未按規(guī)定時間交出成品,延誤客人取相時間等行為所造成損失者,按損失金額的30%賠償外;
9 、服務態(tài)度欠佳,警告后再犯者。